【教務處公告】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彰師安心就學措施
一、申請流程如下: 1.填寫申請書,電子檔寄送註冊組信箱regist@cc2.ncue.edu.tw。(中文版、英文版皆可受理) 2.申請類別為「3.修課方式」,請務必填寫並再附上「1092安心就學生課程明細」。 3.本校統一窗口註冊組收件後,將依申請類別轉請校內各單位處理,後續由各行政單位與申請人聯繫。 4. 若有不清楚之處,可來信regist@cc2.ncue.edu.tw詢問。
二、本校處理重點說明,相關細節資訊可以參閱附件: 1.學生註冊後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科目以上 。未選課之學生辦理休學,休學不計入累計休學期限。 2.無法返台之新生得以通訊方式辦理報到、註冊手續,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。相關學歷證件經學校審查且完成繳費者,即完成註冊程序,日後來台再補齊紙本文件。 3.選課後如無法如期返校上課者,由授課老師以彈性方式協助學生修讀課程。 4.選課後停修,除放寛選課不受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數之限制外,其餘仍依「本校學生申請修習科目停修辦法」規定;修習後為免因疫情影響其整體成績表現者,授課教師得考量聯繫課務組或系(所)轉知學生仍得於期末考結束後辦理退選;成績評定或考試得依本校學則規定彈性處理。 5.請假得採線上、通訊或委託他人方式辦理,且不受缺課扣考、勒令休學規定限制。 6.因疫情無法返校或因隔離無法繼續學習,擬辦理休學者,得專案受理,不受原休學期間限制,休學期限屆滿者得專案延長休學。倘涉修業年限者,將依其申請考量其專案休學期限,彈性延長其修業期限。 7.因防疫要求致無法完成特殊畢業條件之個案,由系所或相關單位從寬認定,以專簽予以協助。 8.因疫情致學生赴境外修讀、研修、交換、或參與職訓、建教、產學合作計畫等資格或權利得予保留。 9.因疫情致學生有課業學習輔導需求者,將適時提供資源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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