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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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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冊組公告】本校學生抵免學分作業準則-修正後條文
一、本案業經114年5月14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,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施行。
二、修訂內容請參閱本處註冊組相關法規網頁。
抵免學分作業準則(114修正後條文).pdf
抵免學分修正對照表(114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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