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務組公告】檢送115學年度輔系、雙主修錄取名單,請轉知名單中貴系所屬學生,依所錄取之輔系、雙主修學系之課程安排修課,以取得相關畢業資格,請查照。
1. 錄取各學系之輔系、雙主修學生,請依各學系115學年度入學課程架構之輔系、雙主修課程及修業規定修課。
2. 本次輔系雙主修申請,錄取之學生自次一學期(即115學年度第1學期)起方具輔系雙主修身份,應屆畢業生請額外留意。
2. 本次輔系雙主修申請,錄取之學生自次一學期(即115學年度第1學期)起方具輔系雙主修身份,應屆畢業生請額外留意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