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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招生及教學資源組公告】本校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揚鷹招生分組(A~E組)書面資料審查重點項目及準備指引

(一)本校為提高弱勢學生入學機會,有效促進社會階級流動,增設「揚鷹招生分組」,重視學生學習動機及求學成長歷程力爭上游之經驗,鼓勵弱勢考生報考。

(二)「揚鷹招生」分為五組,計23個招生名額:

揚鷹招生分組

招生名額

學系

提供名額

揚鷹招生A組(教社)

3

特殊教育學系

1

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民教育組

1

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組

1

揚鷹招生B組(文)

3

英語學系

1

國文學系

1

地理學系

1

揚鷹招生C組(管理)

3

企業管理學系

1

會計學系

1

資訊管理學系資訊管理組

1

揚鷹招生D組(理)

6

數學系

2

物理學系物理組

1

物理學系光電組

1

生物學系

1

化學系

1

揚鷹招生E組(工)

8

機電工程學系

2

電機工程學系

2

電子工程學系

2

資訊工程學系

2

(三)招生對象:限持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弱勢證明文件的考生報名。

      ※特殊境遇家庭家庭狀況符合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」,且持有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。

(四)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費:免收。

(五)第一階段檢定篩選標準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:以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。

(六)請考生自行下載個人資料表(R.)【詳附錄一】,填寫完畢後轉成PDF檔,與自傳(S.)、弱勢證明(T.)合併成一個PDF檔,上傳至甄選委員會「其他」之大項。資料一經上傳並確認後,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。

(七)分發說明:考生限擇一組報考,各組招生名額不可互相流用。揚鷹招生分發說明【詳附錄二】。

(八)經本校審查弱勢證明文件後,未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資格之考生,逕取消報名,亦不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。(清寒證明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)

(九)本校預計於111519日公告揚鷹招生A~E組通過指定項目甄試資格審查考生名單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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