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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學院增設了「AI模組」囉!  

AI亮點功能>

1.影音教材自動產生字幕、章節摘要,讓學生有效自學

2.可配合題型、知識點自動出題(靜態、動態教材)

3.可自動出作業、輔助批改作業

4.可自動批改「簡答題」

📕操作手冊參考


點數申請規則與使用規範>

一、目的

為鼓勵本校教師善用 AI 工具提升教材設計、課程規劃及教學品質,本單位採購平台 AI 點數共 50 萬點,提供校內教師申請使用。為使資源有效運用並兼顧公平性,特訂定本使用規範。

二、申請對象

本校專任、兼任教師皆可提出申請。

三、申請優先順序

為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,依下列順序核配:

  1. 已申請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師。
  2. 已申請課程教學助理(TA)未獲補助之教師。
  3. 有教材製作或教學創新需求者。

若申請人數超過可提供之點數,將依上述順序及點數餘額核定。

申請表單> https://forms.gle/8WuRtChWDH7vVgiYA

四、使用原則

  1. AI 點數僅供教學、教材製作、課程設計及學習輔助等教育用途使用。
  2. 不得作為商業用途、私人營利或與教學無關之用途。
  3. 使用時應遵守智慧財產權、個人資料保護及相關法令規定。
  4. 教師應妥善管理個人帳號,不得將帳號或已核配之點數轉借、轉讓他人使用。

五、點數管理

  1. 每位教師核配點數由本單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情形統一分配。
  2. 點數使用完畢後,如仍有需求,可視剩餘點數情形提出追加申請,每次申請續發500點。
  3. 本單位得依整體使用狀況調整每位教師可使用之點數額度。
  4. 若總點數用盡,即無法AI功能使用。

六、成果回饋

獲配點數之教師,得配合本單位需求提供下列成果之一:

  • AI 教學應用案例。
  • 教材或課程設計成果。
  • 教學經驗分享或成果展示。

*由數位組提供相關範本

七、停止使用情形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單位得停止其使用資格,並收回未使用之點數:

  1. 違反本使用規範或相關法令。
  2. 將帳號或點數提供他人使用。
  3. 使用目的與教學無關或有不當使用情形。
  4. 經查證有其他影響平台正常使用或校內資源公平分配之情事。

八、其他事項

  1. 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,由本單位保留補充、修正及解釋之權利。
  2. 本規範自公告日起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